優(yōu)惠政策“伴隨”大陸臺企成長
時間:2003-02-26 10:11 來源:
劉震濤教授,1960年畢業(yè)于清華大學動力系,留校任教。曾擔任自動化系副主任、?萍奸_發(fā)部副主任等職。1986年調往國家計劃委員會任國外貸款局副局長、外資司副司長等職。1989年,調任國務院臺灣事務辦公室經濟局局長兼國家計委臺辦主任,F任清華大學臺灣研究所所長。在國臺辦經濟局10年的工作期間,曾參與對臺經濟政策的研究和重大臺資投資項目的協(xié)調。1997年和1998年,兩次組織國務院有關部門司、局負責人和學者赴臺考察和參加研討會、展示會等重大對臺經濟交流活動,在臺灣引起了較大反響!
2002年1-11月,臺商對祖國大陸投資項目為4385個,協(xié)議臺商投資金額為60.5億美元,實際投資額為35.8億美元,分別較上年同期增長19.7%、3%與30.8%。臺商投資祖國大陸的巨大成功與祖國大陸對臺商投資的優(yōu)惠政策有何種關系?記者專程走訪了清華大學臺灣研究所所長劉震濤教授。
記者:2002年祖國大陸與臺灣兩岸貿易額大幅增加,其中臺灣對祖國大陸出口增長104%,與之相適應的臺商投資祖國大陸熱也不斷增溫,達到空前規(guī)模,請問您這是否與祖國大陸對臺灣的投資優(yōu)惠政策有關?
劉震濤:坦率地說,現在針對臺商的特殊優(yōu)惠政策并不很多,特別是兩岸分別加入世界貿易組織以后逐步是“國民待遇”的趨勢。當然還有4年的過渡期,還有過去的一些政策延續(xù)下來,所以在定位上是否可以準確地說當前兩岸經貿關系迅速發(fā)展的情況是多年行之有效貫徹優(yōu)惠政策的結果。
記者:請您談一下我們過去的具體優(yōu)惠政策有哪些?
劉震濤:這要追溯到從兩岸的經濟交往開始以后,1988年11月7日,臺灣當局開始對祖國大陸開放探親,從那時臺商開始以探親的名義,對來祖國大陸投資做一些投石問路的工作。臺商對祖國大陸的投資剛開始集中在福建和廣東,但探親會探到全國各地,所以投資也遍地開花,很多窮鄉(xiāng)僻壤也有臺資,當時是親情帶來的臺商投資熱潮,但這個階段畢竟短暫,因為經營企業(yè)要有好的環(huán)境,要有原料、市場、技術和管理經驗等,那時候很多方面不具備,所以慢慢很多企業(yè)被淘汰了。比如“康師傅”現在看來很成功,但上世紀90年代初在內蒙投資做蓖麻籽油便全軍覆沒了。
說起“康師傅”是上世紀80年代進來的,剛開始只做食油,以后到方便面、又到飲料、又到餅干、又到商業(yè)流通領域,現在準備做物流,還準備做便利店,它由一個小規(guī)模企業(yè)發(fā)展成了大型企業(yè)集團,這其中就有許多是得益于政策的支持。還有燦坤這個企業(yè)也是上世紀80年代進來的,是專做小家電的企業(yè),現在已發(fā)展成相當規(guī)模,發(fā)展的過程也是與政策相關的。燦坤的B股上市問題,還有康師傅1995年在香港上市,都得到了政策上的支持。他們屬于民生性產業(yè)。祖國大陸對臺商投資基礎設施產業(yè)和技術產業(yè),像石化、建材和高科技產業(yè)也都予以政策支持。
我們有幾個比較重大的政策支持。一個是創(chuàng)造良好的投資環(huán)境。1998年,國務院批準了3個臺商投資區(qū),當時是特區(qū)辦和國家計委報國務院批準設立的?梢哉f從體制上作了保證。臺商投資區(qū)的設立大大改善了臺商的投資環(huán)境,對臺商投資起到了鼓勵作用。1988年——1989年那時也正處在國民經濟治理整頓階段,大量壓縮基本建設,臺商投資時想拉祖國大陸人一起做事,我們投資沒有錢,而在當時銀行貸款是要按指標執(zhí)行的,地方沒有貸款指標,在計委的安排下,當時人民銀行給臺資企業(yè)專門建立了配套資金制度,一直搞到1997年,實際有效至2000年(1997年清理文件的時候,因為是國務院的文件而未被清理掉)。從1990年開始,每年的配套資金達到3億元人民幣。這個措施非常有利,凡是合資的臺資企業(yè)都可以從中申請,至1997年配套資金總累計達到30億元人民幣。這個政策對合資臺資企業(yè)的支持力度是相當大的!
1992年小平同志南巡的時候,臺商的投資力度很大。1992年至1993年一年的投資額就超過了以往的投資總額。在投資過程中,臺商與別的企業(yè)會發(fā)生項目沖突。針對這一情況,在1994年4月國務院召開的對臺經濟工作會議上,明確提出對臺商實行“同等優(yōu)先,適當放寬”的政策,即同樣一個項目,可以對臺資優(yōu)先照顧批準。比如對上海浦東的一個臺資項目,我們自己的企業(yè)不批,批給了臺商。這個政策對臺商的支持力度也很大。另外,1994年3月份全國人大頒布了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臺灣同胞投資保護法》,這是祖國大陸單方面對臺商實施的保護。在1987年臺灣宣布探親以后,1988年國務院有一個法規(guī):《鼓勵臺灣同胞投資的若干規(guī)定》,共有22條,但其中以鼓勵為主,保護較少,但是隨著時間的推移,在兩岸經濟合作過程中不可避免地會產生多種多樣糾紛和矛盾,為了保護臺灣同胞經貿活動中的合法權益,于是又起草并通過全國人大立法!吨腥A人民共和國臺灣同胞投資保護法》雖不是優(yōu)惠政策,但對臺商投資起到了很重要的保護和鼓勵作用。1994年10月,國務院又做了一個決定:在全國臺辦系統(tǒng)中設立臺商投訴協(xié)調機構,解決臺商“投訴有門”的問題。1995年5月,國臺辦率先成立了臺商投訴協(xié)調處,解決了全國性跨部門、跨省市的投訴問題,這是在營造一個良好的臺商投資法制環(huán)境上非常重要的舉措。
還有在金融方面,當時國外的保險、證券等不斷進來,而臺灣當局絕對禁止臺灣的金融機構到大陸,為了幫助臺商解決融資問題,我們對臺商作出特例處理。另外,我們在2000年批準設立“出口加工區(qū)”,這一政策對臺商的投資也起了很大推動作用。
所以說,臺商投資祖國大陸,一路走過來政策的支持的確是非常明顯的。
記者:外資企業(yè)對我們的對臺商投資政策提出過一些疑問,2003年我們還會有對臺商的新優(yōu)惠政策嗎?
劉震濤:無論是誰,大家都要明白一個道理,即臺灣從來就沒有離開過祖國,臺商是中國人。實事求是地說,對臺商的政策優(yōu)惠伴隨著其發(fā)展過程,給了臺商投資祖國大陸以巨大的信心。包括臺灣對祖國大陸的巨額貿易順差,至2001年累計達到1472億美元,2002年達200多億,臺灣的外匯貯備主要在于此,這也是我們對臺的一個優(yōu)惠政策:容忍了巨額逆差的存在。為什么?因為是一個國家內部事務,這是祖國大陸的一種胸懷。
因為已經加入世界貿易組織了,2003年我估計不會有新的優(yōu)惠政策出臺,但是兩岸都是中華民族的一員。中國共產黨“16大”提出全面奔小康的目標,為臺商提供了更多的商機。我相信聰明的臺商會利用他們10多年來在祖國大陸積累的豐富經驗抓住這一難得的機遇。
記者:您認為2003年臺商對祖國大陸投資會是什么情況?
劉震濤:我相信2003年臺商對祖國大陸的投資會繼續(xù)增長。祖國大陸經濟發(fā)展的良好態(tài)勢,已經成為廣大臺商理想的投資場所,甚至成為很多臺灣同胞向往的定居地。(趙文華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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