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國臺灣網8月23日訊 歐洲爆發(fā)“芬普尼”毒雞蛋事件已1個多月,臺灣后知后覺終于有行動。臺當局“食藥署”說“安啦”,臺當局“農委會”則說“有,還超標很多”。對此,臺灣《聯合報》發(fā)表評論文章指出,不就是雞蛋嘛,怎么會有兩個結果?因為各部門間只分工不合作,各干各的。
兩個檢驗結果,臺當局“食藥署”聲稱因檢驗市場端,臺當局“農委會”是自農場端采樣……,上下游兩端檢驗結果不同并不奇怪。再看對芬普尼的管理,更讓人嘖嘖稱奇,芬普尼可做農用殺蟲劑,也供動物、寵物用或環(huán)境用藥。不同用途,不同管理辦法,不同主管機關。不要說民眾搞不懂,恐怕官員也未必分得清。
臺灣當局把芬普尼管理設計得“混淆不清”,對外說詞是專業(yè)分工,實則大家輕松,想管時可管,不想管時輕易推掉。更關鍵的是,萬一出事,各自可掩蔽躲風頭。日后檢討一句“加強橫向聯系”就過關了。這次芬普尼毒雞蛋事件就是經典范例。
這種情形在民進黨當局執(zhí)政后太常見了。例如災害防救法把災害分成十余種,每種各有“主管部會”。2014年高雄氣爆案發(fā)第一時間,“各部會”不是搶進現場齊心救災,而是都先等等,等確認是什么災變再看怎么應對。等到確認是石化氣爆,“經濟部”的事,其他“部會署”“歡聲雷動”,但火場擴散已難以控制。
橋梁管理也一樣,橋面歸“交通部公路總局”管,橋下行水是“水利署”業(yè)務,河床整治護床工施做“河川局”的事,護岸堤防維修又有分工“默契”。不出事時面面俱到,一出事,你推我,我推你。
河川水系的治山防洪管理也如此,上游源頭水土保持、造林綠覆蓋是臺“林務局”業(yè)務。中游理論上是臺“水土保持局”權責。下游管理很復雜,上下級管理部門都插上一腳,一有事則隨時抽腿。
因為分工,相關單位平常相敬如賓,因為不合作,彼此缺少橫向聯系、溝通整合。上級官員若缺乏全局認知,爆發(fā)亂象時抓瞎自是難免。芬普尼蛋的管理前后端分工,難不成以后還蛋殼、蛋清、蛋黃分由不同單位管理嗎?(中國臺灣網 韓靜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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