華西都市報訊(記者唐金龍)達州小伙劉大蔚網(wǎng)購仿真槍被認定為走私武器,一二審都被判無期(本報曾報道)。對這樣的判決,劉大蔚怎么也想不通,通過網(wǎng)絡平臺購買仿真槍,貨都沒收到就被判刑,覺得很冤。獄中的他手寫了26頁申訴材料,認為“仿真槍不是違法的”,自己買來“只是放在家里做裝飾擺設”。
去年11月,劉大蔚及其家人委托律師向福建高院提交了刑事申訴狀,請求撤銷該案判決、啟動再審。
劉大蔚的父母也從四川老家趕到福建寧德,邊打工邊四處替兒子申冤。
今年4月12日,劉大蔚的申訴代理律師、北京理工大學法學院教授徐昕在朋友圈發(fā)布消息稱,福建高院已對“網(wǎng)購仿真槍被判無期案”立案復查。徐昕認為,劉大蔚沒有走私武器的主觀故意和客觀行為,量刑過重,“他的行為社會危害性極低,遠未達到需以刑法嚴懲的程度,違背常識常情常理,挑戰(zhàn)人類認識底線!
10月18日,在半年多的等待后,劉大蔚的母親收到了福建高院的再審通知書。通知書說:本院認為,原審對劉大蔚判處無期徒刑,量刑明顯不當。據(jù)此,依照最高人民法院相關規(guī)定,決定本案由本院另行組成合議庭進行再審。該再審通知還稱,案件再審期間不停止原判決的執(zhí)行。
原標題:達州小伙網(wǎng)購24支仿真槍被判無期福建高院將再審:量刑明顯不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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