剛剛過去的2009年,人們再次見證了黨和政府的反腐決心:多位省部級高官“落馬”,查辦職務犯罪案逾3萬件,制度建設不斷推進。溫家寶總理在政府工作報告中指出,“要把反腐倡廉建設擺在重要位置”,“要把查處違法違紀大案要案,作為反腐敗的重要任務”。
兩會前夕的網絡調查顯示,反腐敗依然是人們關心的熱點。代表委員表示,反腐敗取得的成績固然讓人欣喜,但更要保持警醒,認清反腐倡廉建設面臨的嚴峻形勢。
制度建設是反腐關鍵
加快編織中國反腐敗制度體系
2月23日,《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干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》印發(fā)實施。由“試行”到“轉正”,《準則》對廉潔從政做出更為細致、縝密的多項規(guī)定,這是反腐倡廉制度建設的最新成果。
安徽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崔偉代表介紹,安徽省檢察機關去年查處1260多件職務犯罪案件,幾乎每一案件都暴露出制度的漏洞和缺陷。他認為,制度不健全、存在漏洞和缺陷的問題還比較嚴重,與“建立健全教育、制度、監(jiān)督并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”的目標仍有距離,最大限度減少體制障礙和制度漏洞是當前的重要任務。
江蘇省南京市政協(xié)主席繆合林委員表示,在新的歷史時期,反腐敗如果僅著力于案件的查處、單純強調思想教育和自律是遠遠不夠的,只有從制度上構建遏制腐敗的堤壩,才能有效防治腐敗。
山東省青島市政協(xié)主席孫德漢委員認為,要適應新形勢新任務要求,積極探索新學科、新技術、新知識與制度建設有機結合的途徑和手段,高度重視現(xiàn)代科學技術尤其是信息技術在反腐敗中的作用。
制約和監(jiān)督權力是反腐核心
發(fā)揮群眾在懲治和預防腐敗中的積極作用
2009年,河北唐山110位處長公開“曬權”,把政府部門的權力公示,接受群眾監(jiān)督,在人民網年度“十大地方新政”評選中,被網友評為第一。
內蒙古政法委副書記陶建代表表示,如果權力失去有效的制約和監(jiān)督,即使權力掌握在好人手里,也無法保證權力永不被濫用、不被用來謀取私利!坝脵啾仨毷苤萍s! 崔偉代表則強調,從安徽省查辦的案件看,被查出的相當一部分是部門、單位的“一把手”。分析原因,與權力相對甚至過度集中、缺乏監(jiān)督有相當關系。但在現(xiàn)實中,依然存在上級難以監(jiān)督、同級不愿監(jiān)督、下級不敢監(jiān)督的現(xiàn)象。
孫德漢委員說,黨和政府對權力的運行結構意見很明確,即將權力適當劃分為決策權、執(zhí)行權、監(jiān)督權三大部分,使決策職能、執(zhí)行職能、監(jiān)督職能由不同部門獨立行使,努力形成不同性質的權力既相互制約、相互把關,又分工負責、相互協(xié)調的權力結構。
受訪的代表委員建議,從信訪舉報中發(fā)現(xiàn)腐敗案件線索,拓寬群眾參與反腐倡廉工作渠道。陶建注意到,繼2008年開通全國紀檢監(jiān)察機關統(tǒng)一舉報電話之后,2009年又開通了全國紀檢監(jiān)察舉報網站,進一步拓寬了信訪舉報渠道。他說,需要健全網絡舉報和受理機制,發(fā)揮群眾在懲治和預防腐敗中的積極作用。
取信于民關鍵在懲治腐敗
加強執(zhí)行效力 降低制度彈性 讓腐敗分子受到應有懲處
堅決懲治腐敗是反腐敗的利劍,對腐敗分子絕不手軟是黨和政府一貫的立場和原則。
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曹建明在回顧2009年工作時指出,去年全年共立案偵查各類職務犯罪案件32439件41531人;立案偵查貪污賄賂大案18191件、重特大瀆職侵權案件3175件;查辦涉嫌犯罪的縣處級以上國家工作人員2670人。
崔偉代表強調,“必須嚴格依紀依法,堅持以事實為依據,以法律為準繩,把案子辦成鐵案,讓腐敗分子受到應有的懲處!
他提出,漏過一個腐敗分子,可能使一千個人產生僥幸心理。有效震懾腐敗分子,一方面在于要讓已經被揭露的腐敗分子依法受到嚴懲,另一方面,更要提高腐敗行為的被懲治率,從而打消一些人認為被懲處的腐敗分子是“東窗事發(fā)、運氣不好”的錯誤觀念。
內蒙古多倫縣水泉村黨支部書記丁瑞蓮代表說,目前反腐敗的各項制度和措施已經形成一個比較健全的體系,目前需要加強的是執(zhí)行效力。
繆合林委員說,反腐敗的規(guī)章制度不少,但官員落馬并未減少。一些看似嚴厲的法規(guī)制度,由于其可行性、操作性不強,給腐敗分子鉆了空子。這就要求將制度中的彈性降至最低,人為操作的空間壓至最小,最大限度堵塞漏洞。他說,要對制度決策主體、執(zhí)行主體、監(jiān)督主體明確細化,更要明確三者之間的關系和責任,各負其責,制定相關的問責制。如此,制度才能成為有約束力、有執(zhí)行力的剛性制度,真正靠制度來管住人、管好事。 (記者 李章軍 劉維濤 何 聰 賀 勇)